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论证工作,提升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决定启动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把做好项目申报组织与加快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提升学院科研核心竞争力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凝聚校内、校外力量,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提高申报质量。
(二)各二级学院要将申报指标落实到具体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除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之外,必须申报;在读博士按不少于50%的比例申报;鼓励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若单位超额完成额定指标,在来年申报教育厅、科技厅等有限额项目时将适当增加申报名额作为奖励;若不能完成额定指标,将相应扣减申报名额。
二、工作安排
(一)2018年9-11月:完成申请书初稿,组织专家论证
9-10月中旬,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对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选题及申报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评、筛选或整合,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往年项目指南及管理办法等文件,同时安排在项目申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相关问题进行讲解。
10月中旬-11月中旬,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初稿及项目汇总表报送科研处。11月下旬,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指导论证,科研处人员参加论证会。申请人需准备ppt进行汇报。
(二)2018年12月:结合课题指南,修改申请书
12月,申请人认真研读2019年项目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结合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修改稿及项目汇总表报送科研处。
(三)2019年1月:组织专家论证,修改申请书
2019年1月上中旬,科研处组织专家论证,申请人需准备ppt进行汇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
(四)2019年2月:完善申请书,形成定稿
申请人要利用寒假时间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完成定稿。2月下旬,各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科研处。
(五)2019年3月: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推荐上报。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