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4〕379号)精神,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2023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
二、评价考核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评价考核内容
重点评价考核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等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
1. 大型科学仪器购置统筹管理。包括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建设及仪器购置论证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2. 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包括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情况,对实验技术人员开放服务成效的考核情况以及职位职称晋升、薪酬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实施情况,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仪器功能开发情况等。
3. 仪器集约集中管理情况。管理单位利用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或在线服务平台等进行仪器集约化管理情况以及已有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完善情况等;试点高校院所利用省财政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平台开展仪器预约使用、机时统计等工作情况。
(二)运行使用情况
4. 仪器运行机时。指大型科学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
5. 运行使用成效。服务支撑保障重大科研项目(成果),服务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升级、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成效,重点考核 3个代表性服务案例,其中至少包含1个对外服务案例。
6. 信息报送质量。完整、准确记录每台大型科学仪器的使用情况并如实上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重点考核管理单位仪器信息填报的真实性。
(三)开放共享情况
7. 开放率。已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放仪器原值占可以用于共享的仪器的总原值比例。
8. 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向企业主体开放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主体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
9. 对外服务成效。包括对外服务用户情况、服务长三角用户情况、服务总收入及服务企业收入等。
四、相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据实填报部分相关内容(见附件)并提供支撑材料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刘湘湘
联系电话:65111875
邮箱:4434592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一:使用开放、实验技术人员、相关培训信息表
附件二:使用成效信息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