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和更好地发挥自身特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学校组织开展了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的专业意向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1929cc威尼斯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教学资源现状,经研究,自即日起启动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正式获得普通本科教育学籍,且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转专业。
1、具备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或具备一定专业发展潜质。
2、普通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刘铭传学院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刘铭传学院专业。
4、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突出奖励或发明专利的,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可根据创新创业兴趣、意愿和需求,优先考虑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5、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6、因疾病等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三甲医院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达不到相应专业资质认证要求的。
7、因招生等政策变化,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等学生原就读专业调整的。
8、因退役原因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9、其他经学校认定应当转专业的情形。
(二)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招生大类申请转专业。
2、合作办学专业申请转普通专业。
3、定向培养专业申请转普通专业。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
5、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
6、学校自主招生的专业如专升本、对口招生及运动训练等专业学生。
7、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8、按照学校规定应作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二、申请程序
1、拟定接受计划。教务处结合新生班级人数、学校教学资源等情况,会同学院拟定各专业转入接收计划并公布。
2、学生书面申请。学生填写《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至现就读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为保证转专业学生在开学初能尽快到新专业学习,在本学期1月15日前,就读学院综合审查学生申请条件,签署意见后连同《2017级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复核。
四、考核与公示
1、转专业考核。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考核和考核方式,下学期开学初组织转专业考核相关工作。
(1)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由转入学院决定是否考核并组织实施,并通知申请转入学生。
(2)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原则上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需要考核的专业,请相关学院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并于学期结束前将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2、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教务处根据转入学院报送《2017级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各1份),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学籍异动处理
1、经批准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开具《转专业通知单》,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3天内办结转出、转入手续。
学生在转专业中弄虚作假,或逾期未到转入学院报到,或报到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专业后应主动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学习;转入学院应及时安排学生就读班级、修读课程等,教务处予以协调。
3、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结果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填报学籍异动信息,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变更学籍数据,帮助学生调整修读课程及退选、补选相关课程。
六、相关工作
1、转专业学生学费一般应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转入前已领教材可自行调剂,学校不予退书;转入专业缺口较大的教材,教务处可提供采购服务,由所在单位统计数量,按学校统一招标价格另行购买。
2、财务处、学生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单位职能配合学院开展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通知到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并对学生积极开展专业教育,加深专业认识,同时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处通知下载)
1.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流程图
2.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17级本科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4.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
5.2017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