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教学部)推荐、组织校外专家评审,2017年度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评选完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6日至1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具名向监察审计室、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反映,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监察审计室0551-63828650,教务处0551-63813895,实验实训中心0551-63836077。
监察审计室 教务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