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26号),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获得省级、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须提交纸质材料并合装成册,同时,一至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教学成果奖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知楼403,电话:63813895),电子版发送至23858212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