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41编辑:徐玉林  预审:审核: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2018〕72号),现就专家库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从事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

学校可就每学科向省厅推荐2人,校内推荐不设名额限制,2016年已获推荐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一下。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其他条件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2018〕72号)。

三、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育技术装备专家人选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认真把关,择优推荐。

(二)申请人需填写“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和“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并提供最高学历(位)证书、任职资格及聘文、市厅级以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专人审核鉴证盖章并装订整齐,同时提供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版(为确保电子版清晰可见,请勿用手机拍照的照片转换)。

(三)“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内容部分请保持精简,正反一张纸填写,如确实版面不够可另行附页;“推荐表”纸质版请正反双面打印一份,粘贴好近期2寸彩照1张;表头“推荐单位”为“1929cc威尼斯”,此处不盖章;“所在单位(系)意见”处加盖所在单位印章;“推荐表”电子版需提供与纸质版同版照片。“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表头“推荐单位”处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印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补充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2018〕72号)

人事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