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18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16号)精神,现就威尼斯官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安徽省2018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二、成果要求和成果形式
(一)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已经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形式
2018年安徽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6日前将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知楼403,电话:63813895),电子版发送至23858212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18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汇总表
4.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