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56号),结合威尼斯官网实际,现就做好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省政府、国家部委,两个及以上省直厅局或国家部委所属司局颁发的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条件:参见“皖教秘人〔2018〕56号”。
二、推荐名额
校内各单位可据实择优排序推荐候选人,确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学校最终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推荐方式,由校内各单位组织推荐,推荐人选须通过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方能报送。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情况,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及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确定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选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二)请各单位严把推选关,把师德表现好、业务水平高、讲奉献、勇担当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请推荐人选严格对照文件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所在单位汇总于5月14日(周一)16:00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所在单位推荐报告1份(含所在单位党总支对候选人思想政治表现的意见,推荐报告请党总支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并加盖党总支和行政印章)、《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1份、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1张、推荐人选电子版彩色工作照5张。
(四)其他有关要求,特别是有关表格、事迹填写及照片参数等,请严格按“皖教秘人〔2015〕56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56号)
2.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