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6:15编辑:徐玉林  预审:审核: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省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8〕4号),为做好威尼斯官网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在威尼斯官网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发生变化,要求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体如下: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经学校统一组织,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合肥市体检站)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原则上可以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具体测试与否由所在单位自行掌握决定;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均须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测试工作由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每个评议组一般须由3人以上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组组长由外校专家担任。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威尼斯官网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科目成绩合格。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可免于测试。

5.其他条件

①申请者须系统承担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以上课程教学,并试教满1年(具体为累计承担1学年以上的教学任务,教学学年含盖第一、二两个学期。截至教师资格报名时如第二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尚在进行,申请人且已完成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能同时提供教务处出具的第一、二两个学期教学任务书的也可申请认定);

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申请人持国外学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申请人持服役期间获得的军事院校学历证书,须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及服役转业证明;申请人持党校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学校公章或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文凭验证结论。

③申请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人员,由本人向新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依据任教学科,需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从事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提交学校人事部门收回。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收到文件通知后,应积极做好文件通知的宣传落实工作,确保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教师。

(一)申请人报名(5月25日—6月1日)

申请人向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向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提供教学任务、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证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或“两学”成绩合格证明)等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13日(期间6月1日-6日网站关闭),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报、责任自负。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务必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网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正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

申请人同时填写《2018年安徽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201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授课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由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于6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现场确认并提交申请材料(6月11日-13日)

申请人需于指定时间前往行知楼18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在网上报名页面下载,A3拼页打印,同时粘贴好与网络报名同版“小二寸”照片。申请表上内容应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任教学科不允许选择“**类”、“xx大类”,要填写细化的学科目录);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报名页面下载,上半部分由本人填写,下半部分由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党总支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教务处出具盖章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提交与网络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的“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清楚注明姓名和现所在单位。

以上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指派专人先行查验,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查,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整齐。

(三)申请人体检(6月4日-8日)

1.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4)1份,粘贴好与网络报名同版照片,持体检表到人事处盖章。

2.申请人持体检表于工作日上午8:00-10:30到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六安路68号)进行体检。体检当日注意清淡饮食,体检费110元/人,费用自理(现金支付,对方不受理电子支付),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还体检站,联系电话:62610039(武医生)。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14日-22日)

各任教学科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相关测试办法及表格见附件5),其中申请人“试讲”内容应与拟申请任教学科相关。各任教学科所在单位应在测试前安排专人到人事处领取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测试时由专家组长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面试”及“试讲”总平均成绩(百分制)并签名,测试结束后由任教学科所在单位汇总交还人事处(含成绩汇总表、各专家打分表、专家情况一览表)。

(五)学校召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6月25日—29日)

学校召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会议,对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六)校内公示(6月29日-7月6日)

人事处对认定高校资格拟上报人员有关情况公示七天。

(七)材料上报(7月中旬)

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八)证书发放(9月中旬)

省教育厅对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校,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签发日期以系统内设定的时间为准,证书验印时间为9月3日至7日,具体证书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提交工作,否则责任自负。

(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是否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其余所有申请者必须参加申请任教学科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请各相关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2018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201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授课情况一览表

     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标准及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