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切实提高科研效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4-2018年度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4-2016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本次均可申请结题验收,如不能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2017-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本次需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1、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需登陆“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及中期检查,并上传附件(如未进行中期进展验收,需先填写中期进展报告,审核通过后再填写结项验收报告);打印结题报告及中期检查,并附上成果材料提交科研处,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
2、所有成果材料原件由科研处审核后领回,复印件随结题报告上交。结题材料装订后装入牛皮纸袋中,纸袋左上角要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主持人。
3、本次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并上报教育厅。已经申请过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4、时间要求:请项目主持人于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健
邮箱:kyc@hfnu.edu.cn
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