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材料暨启动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5:47编辑:王磊  预审:审核: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1929cc威尼斯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办法》(院行〔2007〕39号)及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现将报送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材料和启动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材料

(一)报送对象

2017年经学校审批确定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指导教师。

(二)需报送的材料

1、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执行情况小结;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提交制订计划时的原始表格;

3、《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见附件2),导师听课、评教、指导科研等证明材料;

4、《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见附件3),青年教师听课、科研、教辅及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

(三)报送材料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9月17日前将材料汇总统一报送教务处(行知楼411室)。

二、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启动工作

青年教师导师制是加强青年教师岗位能力培养,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应用型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各教学单位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认真梳理和总结以往经验,实行动态跟踪,强化过程管理,把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导师队伍建设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青年教师成长事业的教师选聘为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要强化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工作经验交流。要切实加强导师指导工作的检查、督查,对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指导教师要及时终止其导师工作,并取消其相应待遇。

(三)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启动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根据青年教师专业方向、拟任课程和学术兴趣等遴选出本学年青年教师导师或导师组。经导师与青年教师协商后,由导师依据学校相关要求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见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要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措施可行,要特别重视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目标与措施的制订。

2、依据队伍建设及副高以上职称评审实际需求,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挑选业务素质高的中级职称人员加入导师组,作为正式成员上报。导师组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工作验收时,每位导师分别提交材料(均要独立完成规定的指导工作量)。教务处不再接受教学单位临时上报的导师证明材料。

3、2018年9月17日前以院为单位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汇总报送教务处(行知楼411室)。

4、2018年9月下旬,学校审批本学年各教学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并启动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1929cc威尼斯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表》

2.《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导师用表)

3.《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青年教师用表)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