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4日 15:46编辑:滕骁  预审:王子迎审核: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及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2018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中期检查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请项目负责人登陆“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进入系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1、2017年度及以前所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均在本次项目验收范围之内。

2、如本次不能结题,请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最多可延期1年。项目延期需向科研处提交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该项目,并上报教育厅。

3、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需登陆“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按照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并上传附件。从系统打印结题报告,并附上成果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

4、所有成果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科研处审核后领回,复印件随结题报告上交。请将结题材料装订后装入牛皮纸袋中,纸袋左上角要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主持人等信息。

三、时间要求

请项目主持人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健

邮箱:kyc@hfnu.edu.cn

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