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1号),现就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坛新秀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校内各学院可根据申报指南中所列条件要求,自愿就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坛新秀分别择优推荐1人申报。
(二)已获评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推荐。
二、申报条件
请各单位根据《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所列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其中省级教坛新秀申报人选原则上只从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奖人员中推荐。在符合省教育厅发布指南要求的前提下,获评校级教学名师奖、校级教坛新秀奖的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了解评选条件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验证,按照程序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申报人要本着精简扼要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主要有:
(一)省级教学名师、新秀推荐表(纸质一式两份)以及word电子版(见附件),推荐表上相关业绩成果填写栏目经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审核验印后的扫描PDF版;
(二)申报条件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含目录,复印件由专人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和职能部门验证印章)并提供扫描的PDF版;
(三)为方便申报人准备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和教学评价表已由人事处整理随本通知提供,请按文件通知和清单所列准备申报材料;
(四)请各单位在11月6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徐玉林,电话:63822091,Email:11463921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
2.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1号)
3.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申报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
4.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申报条件
5.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推荐表
6.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7.佐证材料封面及清单
8.其他有关材料
人事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