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部署,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第19-20周进行,为加强考核环节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结课时间
老生课堂教学原则上于2019年12月22日(校历16周)前结束,2019级新生课堂教学原则上于2020年1月5日(校历第18周)前结束。
因放假调休、调停课、实习实践等原因导致授课进程调整的课程须于2020年1月5日(校历18周)前完成补课工作。
二、期末考核时间
考查类课程于2020年1月5日(校历第18周)前结束;考试类课程集中在2020年1月6日至10日进行,其中,滨湖校区通识必修类统考课程于2020年1月6日、7日进行,锦绣、三孝口校区通识必修类统考课程于2020年1月7日进行。不在集中时间内考核的考试类课程,须提前一周拟定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组织形式
(一)大学英语及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等二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开课学院组织统考;办公自动化基础、现代教育技术、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机考,由授课单位组织实施。
(二)其它课程均由课程归口单位组织考核,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应统一组织命题、考核。
四、排考安排
(一)2019年12月6日(校历第14周)前,教务处完成院级统考课程的时间、考场安排。
(二)2019年12月13日(校历第15周)前,各二级学院完成专业课程考试排考工作,及院级统考课程的监考教师安排。
五、试卷命题、审批及送印
(一)命题要求。命题方式、命题要素、命题质量、试卷能力结构等要符合《1929cc威尼斯课程考核管理办法》、《1929cc威尼斯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
(二)命题审批。命题时要填写《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命题教师认真自查,课程组、教研室(质量小组)深入检查;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送印。
(三)送印时间。院级统考课程、二级公共课程试卷须于12月15日(校历第15周)前送印,其它课程考试卷须于12月22日(校历第16周)前送印。
六、阅卷评分与试卷分析
(一)阅卷评分。各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应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评阅,避免漏判、错判。试卷批阅后,应进行复核,详细记录复核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要具有针对性,要从学情和教情等方面综合分析和改进;试卷分析表除跟试卷装订外,各二级学院须另按学期单独汇编装订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七、考核成绩录入、合成及成绩表打印
(一)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作业、提问、随堂测试、实际操作、专题(项目)、汇报展演、课程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口试、笔试等过程考核,做出合理评价,并在2019年12月29日前完成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二)期末成绩录入。授课教师在2020年1月19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并根据《课程考核模式审核备案表》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和卷面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合成课程总评成绩。
(三)成绩表打印。随试卷装订的期末成绩单应保持系统输出的原始状态,无须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分离,以体现教学环节考评的完整性。各二级学院按自然班编制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期末考核资格;凡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应于考前一周告知学生本人并予以通报。
(二)确保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应于第16周公布考核安排,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通知教师查询监考、主考任务,主考教师须携试卷及参考学生数据。
(三)优化座位编排。为保障期末考核工作有序、公平、公正,考场利用“排座系统”进行随机排座,学生须按要求对号入座。
(四)严格执行考核安排。经教务处审查确认后的考核安排表是正式教学文件,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换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确需变更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