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1929cc威尼斯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教学资源现状,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普通本科教育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具备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特长的,或具备一定专业发展潜质的,或经学院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
2、普通专业学生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3、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获得突出奖励或多项发明专利的;
4、因疾病、残疾等原因,经三甲医院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或达不到相应专业资质认证要求的;
5、因政策变化,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的学生原就读专业调整不再招生的,或退役复学的;
6、其他经学院认定应当转专业的。
(二)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招生大类申请转专业的;
2、合作办学专业转向普通专业的;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4、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5、学院自主招生的专业如专升本、对口及运动训练等专业学生;
6、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的;
7、按照学院规定应作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的。
二、申请程序
(一)拟定接收计划。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拟定各专业转入接收计划(见附件1)。
(二)学生书面申请。学生填写《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于12月25日前提交至就读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学生所在学院综合审查学生转专业条件,签署意见后,于12月27日前将《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19级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复核。
(四)转专业考核。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原则上不组织考核;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原则上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公示。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报送《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院领导审批。
(六)转入新专业。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的《转专业通知单》,在3天内办结转出、转入手续,转入新专业后,填写《学籍登记表》报教务处。
三、相关说明
(一)开展专业教育。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让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做好相应评估,避免盲目跟风。
(二)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拟转出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一学期的学习及考核,若出现无故旷课、考试违纪和缺考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积极修读新专业第一学期的课程,考核合格方能认定新专业课程学分。
(三)相关费用及教材。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转专业学生转入前已领教材学校不予退换,转入专业教材由学生自行调剂或由转入二级学院统一组织购买。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1.2019级本科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2.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
4.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5.1929cc威尼斯学生转专业流程图
教务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