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文件传达和本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