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校党委定于2020年4月22日(周三)上午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党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上半年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
(一)内容安排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2、传达全省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关会议精神;
3、学习研讨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4、学习研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二)时间地点
1、时间:4月22日上午10:00
2、地点:行知楼第二会议室(2008)
(三)参会人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党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上半年工作会议
(一)内容安排
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部署安排学校2020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重点工作,签订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二)时间地点
1、时间:4月22日上午,党委中心组学习结束后
2、地点:行知楼第二会议室(2008)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参学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
(二)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提前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宣传部备案。无故缺席者,将予以通报。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按席卡就座,会议期间手机设置静音或关机。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室
党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