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的通知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15:21编辑:王磊  预审:审核:胡石清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观摩课”是加强育人示范引领、促进教学交流、提升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现将2020-2021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至11月底。(具体见附件)

二、授课教师

本学期开设教学观摩课的授课教师为:

(一)省级教学名师。

(二)省级教坛新秀。

(三)各类教学竞赛获奖及其他优秀教师。

三、相关要求

(一)“教学观摩课”授课教师所在院系要认真组织并通知本单位相关教师前往观摩,观摩结束后适时开展观摩课评讲总结活动。

(二)2020年新入职教师必须积极参加“教学观摩课”活动,观摩时要认真填写《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参与录》,参与观摩以及《参与录》填写情况将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重要参考。

(三)请观摩人员严格按照教学作息时间,提前进入课堂。观摩时关闭手机,并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课”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