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公有住房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31编辑:胡石清  预审:审核:来源: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点击:

各单位(部门)、各租户: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公有住房出租出借管理,提高公有住房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根据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指示,结合学校制定的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学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拟对学校公有住房出租出借情况开展清查统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摸底和排查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二、信息摸底和排查登记的相关要求

1、此次信息摸底和排查登记将采取自行申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形式,填报信息请参照校公有住房清查专项工作组提供的信息登记表格式进行填报。

2、工作组已发放纸质信息登记表,相关租户也可从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填好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到工作组办公室(三孝口校区科教大楼西附楼208室或锦绣校区行知楼301室),或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495789563@qq.com。

3、信息摸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公有住房出租出借进行合规清理,请务必保证提交信息准确真实。

三、联系人和电话

孟老师(三孝口校区) 0551-62836281

叶老师/曹老师(锦绣校区) 0551-63676225


校公有住房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组(资产管理处代)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