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20〕56号)相关工作安排,各二级单位、部门需对照文件要求中的“小金库”表现形式,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签订“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现“小金库”治理工作小组汇总学校39个二级单位、部门“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1月20日—11月26日。
校“小金库”治理工作小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