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新时代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现将《总体方案》学习宣传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评价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集中论述,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总体方案》作为近期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总体方案》,全面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扛起改革责任。
二、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通过专门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抓好学习研讨、培训辅导、宣传引导、研究阐释,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总体方案》学懂弄通做实,推动全体教职员工在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上下功夫,确保学习全覆盖,在学习中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二级中心组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学习研讨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三、各单位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组织实施要求,形成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浓厚氛围。要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与学校正在进行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边学边做边改。
四、各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梳理涉及教育评价改革内容的相关管理制度,研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找准推进路径、工作方法和有力抓手,推动《总体方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92号)
2.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