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 )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6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研究生科研项目。具体申报推荐任务分工如下:
1.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推荐。
2.研究生科研项目: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申报推荐,评审结果报送科研处。
二、指导思想
项目申报要坚持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相结合,要与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目标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三、推荐指标
1.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各学院推荐总数包括教师数分配指标、平台分配指标、硕士点建设单位分配指标、2021年国家基金立项、2020年省级以上成果奖奖励指标、2020年获批省级平台奖励指标总和(详见附件1)。其中:(1)教师数分配指标按在职在岗教师数确定。(2)省级平台依托学院每个平台增加1项,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教师教育研究中心5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1项,文化创意产业研发中心1项,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2项。(3)每个硕士点建设学院增加1项。(4)获批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学院按每项国家基金项目增加2项,获2020年度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学院按每项成果奖增加2项。(5)2020年度获批立项建设的省级科研创新平台推荐4项。
请各学院按照指标数申报推荐,其中重大项目数不超过指标总数的20%,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
2.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指标由研究生处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项目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5万元;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重大项目每项20万元资助标准。
3.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科研项目(不含研究生科研项目)中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60%,女性科研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
2.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具体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附件3)(申请书与附件均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签字盖章)一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刘健
电话:63675976
邮箱:kyc@hf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推荐指标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
5.2021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自然科学)
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 )
科研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