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6:24编辑:梁继维  预审:李勇审核:夏晓璐来源:纪委办公室 点击:

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为紧盯“节点”纠“四风”,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现重申纪律要求,并警示易发多发问题: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查“吃公函”、超标公务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公款宴请、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等问题;

2.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查虚构名目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等问题;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查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取名贵特产及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问题;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问题;

5.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化整为零多次操办等问题;

6.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严查党员领导干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离肥、擅离职守等问题。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和提醒。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跟进监督,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节日病”进行快查严处,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