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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团及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指引)的通知》(皖科特派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威尼斯官网省级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明确牵头单位。原则上由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牵头,单位及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征信、环保等问题,且运营良好。
(二)团长综合能力突出。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三)团队结构合理。申报备案的科技特派团为复合型科技特派团,服务全产业链发展。人才结构多元、熟悉产业、相对稳定,具备解决区域产业发展的一揽子科技研发转化及产业化能力。
(四)引领能力较强。围绕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主导及特色产业,推动科技特派员市级标杆点、县级样本点建设,并服务企业等经济实体、帮扶脱贫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等。能够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建设利益共同体。
(五)合作分工清晰。团长所在牵头单位须与市(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时限及责任义务等。科技特派团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积极与市县科技局对接申报,通过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备案申报书,系统预计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7月8日,并联系市科技局于7月1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联系人:魏征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团及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2.省级科技特派团指标分配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