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教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1:39编辑:徐玉林  预审:吴长龙审核:夏晓璐来源:人事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答辩人:

根据《2022年度教师、实验等系列职称评聘工作方案》(校人〔2022〕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定于2022年12月18日上午开展本年度高教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

人文社科组(4人):王开春、李昌宝、陈蓉、陈庆华

理工科组(12人):许和乾、孔勐、冯俊生、殷凤梅、汪中、王方阔、刘健、李红英、李娜、郑斌、饶日川、王占军

思政艺体组(4人):余熙文、何磊、游永豪、吴文

二、答辩方式

(一)答辩人通过口头汇报形式(可以向专家提供简要的汇报稿),重点介绍本人符合的申报要件和有关教学、科研等业绩。

(二)答辩时间为10分钟/人,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7分钟,评审专家在听取答辩人的汇报后,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质询。

三、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位于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饭店二楼,答辩人请于12月18日上午自行前往。理工科组答辩人请于7:30前到,人文社科和思政艺体组答辩人请于8:30前到达。

四、提示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每一位答辩人按时参加答辩,也要提请注意疫情防护和交通安全。

(二)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应立即离场,不在答辩场所逗留;答辩人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答辩或扰乱答辩秩序的,将视情取消评审资格。

(三)所在单位应通知提醒每一位职称申报人,职评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