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到期厅级以上人才项目结项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4:48编辑:徐玉林  预审:吴长龙审核:夏晓璐来源:人事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结项申请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到期厅级以上人才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方式

学校邀请相关学科专家采取会评的方式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其中,厅级以上人才重点项目和境外访学项目人员须到现场进行口头答辩。

二、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定于1月12日(周四)下午14:30在行知楼2008会议室举行,请申请结项答辩人员于14:00前往行知楼2011会议室按序等候。申请人请携带U盘并准备好汇报PPT,按序报告项目研究情况(7分钟/人)。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结项人员须按时前往指定地点等候并按序答辩,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项目将作延期或撤项处理。

(二)答辩期间请勿携带手机进场或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设置为静音模式。

(三)答辩人员答辩完毕后请即行离场,不得在附近逗留,不得干扰影响会议的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结项答辩人才项目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