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291号)与《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29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指南
1.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https://www.ah.gov.cn/szf/zfgb/53917231.html)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相关要求。
2.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3.已申请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三、时间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
2.学校将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并推荐。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申请人提交至系统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一式两份)(锦绣校区行知楼209办公室)。
3.项目申报从2024年9月24日开始,并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5:3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636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水科学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2.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