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现就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1年度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重点项目;
2.2022年度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一般项目;
3.未在此结题验收范围内,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也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2021年度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重点项目
2021年度重点项目负责人按照1929cc威尼斯校级项目要求(附件1)填写相关材料。
(二)2022年度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一般项目
2022年一般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2填写成果鉴定书,成果简介(应含其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提供鉴定的成果主件、附件目录,课题组成员名单(不包含负责人,最多 15 人)顺序填写后不可更改。每个课题提交的结题材料统一编入一个Word(请用Word 另存为 Word 97-2003 文档格式,文档编辑时不要使用图文框,图片插入请选择“嵌入式”)文档中,文档名为“×× 课题结题材料”,内容不超过10项,主要包含:1.课题立项通知书;2.立项申请书;3.开题报告;4.中期报告;5.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6.结题报告;7.结题报告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30%);8.课题成果鉴定书;9.发表的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10.获奖证书及成果影响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不得以压缩文件形式呈现。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2021年度重点项目负责人8月21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hfjcjyyjy@126.com,将结题报告书/鉴定书(3份)、结题材料(1份)纸质版寄送至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联系人:马老师,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1929cc威尼斯行知楼705室,邮编:200601。
2.请2022年度一般项目负责人8月26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项目中期检查所在组组长邮箱,将结题报告书/鉴定书(3份)、结题材料(1份)纸质版寄送至组长处。
(四)重点项目答辩
重点项目结题拟在8月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附件2
合肥基础教育研究院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