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校党委定于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上午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0日(周三)上午9:10
地点:行知楼第二会议室(2008室)
二、内容安排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重温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
(五)传达学习12月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重要会议精神;
(六)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
(七)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参会人员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参学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
(二)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提前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宣传部备案。无故缺席者,将予以通报。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