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校党委定于2023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2日(周三)上午9:30
地点:行知楼第二会议室(2008室)
二、内容安排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传达学习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
(四)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五)“如何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题交流研讨。
三、参会人员
省委教育工委列席旁听工作组,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院系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学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参学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按时参加。
(二)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提前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请假并报宣传部备案。无故缺席者,将予以通报。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