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度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47编辑:阚逸群  预审:胡昂审核:夏晓璐来源: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提升全省文化和旅游科研水平,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聚焦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理论与实践问题,突出应用对策研究,体现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为建设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和高品质旅游强省提供智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要求

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选题方向共40个。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选题名称。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课题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 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工作单位在安徽省境内。

2. 申报人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在单位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协助组织课题的申报、立项、结项及资助经费的管理。

3. 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的申报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申报人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职称。

4. 每个申报人最多申报2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非项目课题申报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3项课题。

5. 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报课题,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6.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研究成果申请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已获厅局级及以上立项的课题,论证中无新的研究内容的,一般不再申报。

7. 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并取消申报资格;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或参与课题。

三、工作要求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以内,时间以委托立项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撤项处理。课题被撤销的,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科研课题。

申报人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研究成果摘要稿,每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经费资助

本年度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设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给予每个立项重点课题2万元、一般课题1万元的经费资助,拨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门用于课题研究。鼓励各单位申报非资助课题。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结项课题组织评优,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五、申报方式

申报者可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https://ct.ah.gov.cn/→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申报评审书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写完毕的课题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与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格式)一并提交至科研处。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6日前将课题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加盖公章的本单位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单位2023文旅课题申报”。

联系人:阚逸群

联系电话:63675976

邮箱:2742896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选题方向

2. 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书

3. 2023年度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6日